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申请条件
使用单位为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办理登记。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主席令第四号)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11日国务院令第373号,2009年1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数量限制
无
收费标准及依据
陕价费调发〔2000〕23号。 附件:《陕西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与检验收费标准》 ,十、资格审查发证收费标准,9、锅炉使用登记证50元,11、压力容器使用证50元。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要求 | 下载样表 | 下载空表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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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复印件2份 | 下载 | 无 | 无 |
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 | 申请人自备 | 复印件2份 | 下载 | 无 | 无 |
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复印件2份 | 下载 | 无 | 无 |
营业执照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复印件2份 | 下载 | 下载 | 无 |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复印件2份 | 下载 | 无 | 无 |
使用登记表 | 申请人自备 | 无 | 下载 | 下载 | 无 |
材料提交说明
1.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2.使用登记表 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 5.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6.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办理流程
材料模板请在"申请材料"中单独下载打印